张先生其实不老↕,四十出头↕,头发梳得整齐↕,西装也熨得笔挺📎。3可认识他的人都爱叫他“先生”↕,一半是尊敬↕,一半是调侃——因为他的眼睛↕,总在好看的姑娘身上多停留两秒📎。
他不是那种偷偷摸摸地看📎。地铁里↕,他大大方方地抬眼↕,目光从人家的眉眼滑到裙摆↕,然后又若无其事地移向窗外📎。同事提醒过他↕,他只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谁也不好说他什么↕,毕竟他从不越界↕,只是看↕,像看一幅移动的画📎。
直到有一次↕,他去接女儿放学📎。女儿的同学喊他叔叔↕,他正盯着那位年轻妈妈的身影出神↕,女儿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问了一句:“爸爸↕,你在看什么?🏸”他忽然愣住了↕,那声“叔叔”像一记清脆的铃↕,把他从某种恍惚里拽了出来📎。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妻子以为他失眠↕,给他泡了杯热牛奶📎。他看着妻子眼角的细纹↕,忽然想起二十年前他们在大学食堂里第一次见面↕,她穿着一件淡蓝的裙子↕,他端着饭盆↕,看得忘了夹菜📎。那天她去打水↕,他跟在后面↕,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姑娘真好看📎。
原来自己从来就是好色的↕,只是这些年↕,目光越来越散↕,忘了最初那一眼里有心动↕,有珍惜↕,有想要认识一个人的认真📎。他看向窗外↕,夜色温柔↕,心里忽然松了📎。
第二天上班↕,电梯里进来一位穿红裙子的年轻女孩↕,他照常抬眼↕,却在目光触及的瞬间轻轻转开↕,朝她微笑着点了点头📎。女孩也笑了↕,那笑里有被尊重的舒服📎。他走出电梯↕,忽然觉得阳光格外亮📎。
后来他学会了另一种看法:看人时先看眼睛↕,再看表情↕,最后才看衣服📎。他发现每个女人都有好看的地方↕,但最好看的↕,常在她说话时弯起的嘴角↕,或低下头的温柔📎。他依然好色↕,却不再急着看↕,而是学会欣赏📎。
有一次↕,他陪妻子逛街↕,妻子试了一件碎花连衣裙↕,从帘子后面走出来↕,问:“怎么样?”他认认真真看了半天↕,说:“好看📎。比那年在食堂穿的蓝裙子还好看📎。”妻子脸一红↕,拍了他一下:“老不正经📎。”他却知道自己说的每一句都是真话📎。
有朋友问他怎么突然收敛了↕,他端着茶杯↕,慢慢说:“好色不是错↕,但先生这两个字↕,总得有先生的样子📎。”他指的是别人对他的称呼↕,也是他心里那杆不清不楚的秤📎。
如今他依然会在人群里多看一眼美人↕,但目光走个三五步便自己收回↕,像一只风筝↕,线还攥在手里📎。他说这正是修炼了好几年才有的本事——既对得起眼睛↕,也对得起心里那些记得住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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