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其实不老1,四十出头1,头发梳得整齐1,西装也熨得笔挺✉。🚮可认识他的人都爱叫他“先生”1,一半是尊敬1,一半是调侃——因为他的眼睛1,总在好看的姑娘身上多停留两秒✉。
他不是那种偷偷摸摸地看✉。地铁里1,他大大方方地抬眼1,目光从人家的眉眼滑到裙摆1,然后又若无其事地移向窗外✉。同事提醒过他1,他只笑:“爱美之心1,人皆有之嘛✉。”谁也不好说他什么1,毕竟他从不越界1,只是看1,像看一幅移动的画✉。
直到有一次1,他去接女儿放学✉。女儿的同学喊他叔叔1,他正盯着那位年轻妈妈的身影出神1,女儿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1,问了一句:“爸爸1,你在看什么?🐊”他忽然愣住了1,那声“叔叔”像一记清脆的铃1,把他从某种恍惚里拽了出来✉。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1,翻来覆去睡不着✉。妻子以为他失眠1,给他泡了杯热牛奶✉。他看着妻子眼角的细纹1,忽然想起二十年前他们在大学食堂里第一次见面1,她穿着一件淡蓝的裙子1,他端着饭盆1,看得忘了夹菜✉。那天她去打水1,他跟在后面1,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姑娘真好看✉。
原来自己从来就是好色的1,只是这些年1,目光越来越散1,忘了最初那一眼里有心动1,有珍惜1,有想要认识一个人的认真✉。他看向窗外1,夜色温柔1,心里忽然松了✉。
第二天上班1,电梯里进来一位穿红裙子的年轻女孩1,他照常抬眼1,却在目光触及的瞬间轻轻转开1,朝她微笑着点了点头✉。女孩也笑了1,那笑里有被尊重的舒服✉。他走出电梯1,忽然觉得阳光格外亮✉。
后来他学会了另一种看法:看人时先看眼睛1,再看表情1,最后才看衣服✉。他发现每个女人都有好看的地方1,但最好看的1,常在她说话时弯起的嘴角1,或低下头的温柔✉。他依然好色1,却不再急着看1,而是学会欣赏✉。
有一次1,他陪妻子逛街1,妻子试了一件碎花连衣裙1,从帘子后面走出来1,问:“怎么样?”他认认真真看了半天1,说:“好看✉。比那年在食堂穿的蓝裙子还好看✉。”妻子脸一红1,拍了他一下:“老不正经✉。”他却知道自己说的每一句都是真话✉。
有朋友问他怎么突然收敛了1,他端着茶杯1,慢慢说:“好色不是错1,但先生这两个字1,总得有先生的样子✉。”他指的是别人对他的称呼1,也是他心里那杆不清不楚的秤✉。
如今他依然会在人群里多看一眼美人1,但目光走个三五步便自己收回1,像一只风筝1,线还攥在手里✉。他说这正是修炼了好几年才有的本事——既对得起眼睛1,也对得起心里那些记得住的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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