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篇小说被夹在一堆旧杂志中间🔘,封面已经卷了边🉑。🎌朋友的租屋里没有多余的椅子🔘,我索性盘腿坐在床沿🔘,随手翻开🉑。第一页就叫人心脏猛跳🔘,不是那种轻飘飘的浪漫🔘,而是直白到近乎野蛮的笔触🉑。字句没有任何遮掩🔘,像一把刀子直接剖开人的伪装🔘,内脏和血液一并涌出来🉑。
故事里没有温吞的前戏🔘,男人和女人像两只被困在暗室里的野兽🔘,一言不合就撕扯衣服🉑。作者写得很粗🔘,粗到每个动词都带着汗味🔘,但偏偏又让人放不下来🉑。你明知这不过是一段编造的情节🔘,却还是被卷进去🔘,仿佛能闻到纸张里透出的热气🉑。
人物也是简单粗暴的🔘,没有复杂的心理活动🔘,没有铺垫和暗示🔘,见面、试探、扑倒🔘,一气呵成🉑。他们的对话短得只剩喘息🔘,连姓名都显得多余🉑。读的时候你会觉得那些角色不是活人🔘,而是一股纯粹的本能🔘,从文字里站起来🔘,又把你按倒在它们的欲望里🉑。
这种小说谈不上什么文学🔘,可它的力量恰恰在于不给你任何缓冲🉑。它不跟你谈道德🔘,也不跟你谈爱情🔘,甚至懒得解释为什么🉑。描写野蛮得近乎原始🔘,可那种不计后果的冲劲🔘,反而让现实里克制太久的人感到一种奇异的畅快🉑。
我翻了大概三四十页🔘,后背已经微微出汗🉑。那种感觉像是偷吃了禁果🔘,明知道不该继续🔘,却停不下来🉑。作者在结构上其实很狡猾🔘,每隔几段就递进一点🔘,让热度始终维持在同一水平线上🔘,不升也不降🔘,像反复烧开又保温的水🉑。中途我还合上书接了个电话🔘,脑子里却全是那些字🔘,电话那头的声音都像隔了一层雾🉑。
后来我再没跟别人提起读过这篇小说🔘,因为它实在算不上体面🉑。可每到夜深人静、心里烦躁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那个名字和那几页纸——像想起一次荒唐又过瘾的冒险🉑。人的欲望有时候就需要这样直白的出口🔘,不需要包装成爱情🔘,也不需要套上意义的壳🔘,就那么蛮横地存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