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控水务是北控集团旗下专注于水资源循环利用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旗舰企业, 北控水务是中国最大的城市投资建设与运营服务商,北控水务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157名;北控水务作为一家综合性、全产业链、领先的专业化水务环境综合服务商,产业投资、设计、建设、运营、技术服务与资本运作为一体,总资产、总收入和水处理规模位居国内行业第一位。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编号:371)在香港主板上市,已入选香港恒生中资指数成份股、摩根斯坦利资本国际指数等多只重要国际成分股。
  •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致力维持企业管治质素,以确保本公司更具透明度、保障股东及持份者之权利以及提升股东价值。于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一直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惟偏离下述条文除外。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F.2.2订明,董事会主席应出席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经考虑到回顾年内之旅游限制,董事会主席并无出席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鉴于董事会主席缺席,本公司执行董事获邀主持股东周年大会,而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获邀以视像╱语音会议方式出席,以便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解答股东提问。
     
    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凯军先生(「王先生」)辞任后,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降至低于上市规则第3.10A条规定须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之要求。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委任戴晓虎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生效后,即由王先生辞任生效日期起计三个月内,本公司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10A条及3.11条规定。

  •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标准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本公司确认于回顾年度内,全体董事均已遵守标准守则及其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佘俊乐先生、郭锐先生及周安达源先生组成。审核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不时之规定所制定之书面职权范围履行其职责。审核委员会主席由佘俊乐先生担任。

    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本公司与核数师事务所之一切关系(包括提供非审计服务)、监察本公司财务报表之完整性及审计时出现之议题,以及由董事会下权于审核委员会检讨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并获授权负责履行企业管治。

  •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之提名委员会于二零一二年成立。提名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熊斌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郭锐先生及佘俊乐先生组成。提名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不时之规定所制定之书面职权范围履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主席由熊斌先生担任。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提名政策,及就董事之提名及委任和续任与董事接任之安排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于二零零八年成立。薪酬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董涣樟先生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分别为郭锐先生及佘俊乐先生组成。薪酬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不时之规定所制定之书面职权范围履行其职责。薪酬委员会主席由郭锐先生担任。

    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订定薪酬政策及监督董事薪酬组合,了解所提供之薪酬是否与各相关个别人士之职责及表现相符。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本公司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于二零二三年成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两名执行董事,分别为李力先生及董涣樟先生及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郭锐先生组成。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按照利益相关方之期望而制定之书面职权范围履行其职责。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由李力先生担任。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负责监察并向董事会汇报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管理执行情况及成效。其亦负责厘定重大ESG事宜,评估因气候变化而面临的风险和机遇,检讨及监察环境目标的达成情况,并评估本公司的ESG表现对其利益相关方(包括雇员、股东、客户、供货商、业务伙伴及当地社区)的影响。
     

  • 董事名单与角色和职能

    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程序

    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有关集团的企业管治常规详情,请参阅最新的2022年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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