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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致力维持企业管治质素,以确保本公司更具透明度、保障股东及持份者之权利以及提升股东价值。于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一直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所有守则条文,惟偏离下述条文除外。
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E.1.2订明,董事会主席应出席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经考虑就新型冠状病毒大流行所实施之旅游限制,董事会主席并无出席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六月九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鉴于董事会主席缺席,本公司执行董事获邀主持股东周年大会,而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获邀以视像╱语音会议方式出席,以便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解答股东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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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之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标准守则」)。经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后,本公司确认于回顾年度内,全体董事均已遵守标准守则及其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操守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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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审核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不时之规定所制定之书面职权范围履行其职责。
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本公司与核数师事务所之一切关系(包括提供非审计服务)、监察本公司财务报表之完整性及审计时出现之议题,以及由董事会下权于审核委员会检讨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此外,审核委员会获授权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及可持续发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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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之提名委员会于二零一二年成立。提名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不时之规定所制定之书面职权范围履行其职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提名政策,及就董事之提名及委任和续任与董事接任之安排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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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于二零零八年成立。薪酬委员会现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薪酬委员会成员按照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不时之规定所制定之书面职权范围履行其职责。
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订定薪酬政策及监督董事薪酬组合,了解所提供之薪酬是否与各相关个别人士之职责及表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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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集团的企业管治常规详情,请参阅最新的2021年企业管治报告。